2005年4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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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投反对票
陈群

  省九届政协委员、省民建社会法制委员会严维鹏主任担任杭州中院的特邀陪审员已经有10个年头了,要问他印象最深的陪审是哪一次,他一定会说,是第一次投反对票。
  1997年10月,严维鹏作为陪审员和审判长一起在对一抢劫案宣判时,被告人家属听到死刑宣判后,情绪突然失控,开始辱骂审判人员,孟某不仅抱住被告人大哭大叫,还竟然挥拳将一法警打成轻微伤。该起事件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随后严维鹏再次担任了孟某妨碍公务案的陪审员。由于该案情况特殊,合议庭考虑当庭宣判。在合议时,审判长的意见是以妨碍公务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一年,而严维鹏则提出,孟某被刑事拘留后,认罪态度一直较好,庭审中更有悔改表现,建议量刑六个月,另一位陪审员也表示同意严维鹏的意见,最终少数服从多数,合议庭当庭判决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是严维鹏第一次对审判长的提议投反对票,按他自己的话说,“心里还真没有底”,看到审判长当即采纳了他的意见,他倍感欣慰,心想,自己这一票份量还真不轻。也正是这一票,使严维鹏更加认识了陪审员的责任和作用,为当好陪审员,他自费购买了3000多元的法律书籍,沉下心来研读;为了不影响工作,他主动和法院联系,要求庭审安排在厂轮休日,十年来,他共参与审理近200起案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如原兰溪市委书记孔某故意杀人案,原浙江省药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某受贿案等。每次庭审前他都认真阅卷,合议中也能提出独到的见解,法官们说,老严十年陪审干下来,水平和我们不相上下。
  作为一名民主党派人士,严维鹏还把担任陪审员当作参政议政的好时机。根据自己在陪审中掌握的情况,他撰写了《浙江省非公经济法制环境调研》、《建议政府关心贫困在押犯人和归正人员家庭》等论文、提案,多次获奖,并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陪审员要与时代的脉搏一起跳动,与法院的发展一起前进。”老严已经把自己和法院紧紧连在了一起。(陈群)